发表于: 2014-10-11 08:46 点击:
关于下发《我校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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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教字〔2014〕79号
校内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扩大学生合作培养空间,根据《我校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[2005]85号)、《我校本科考试有关工作细则(2011修订稿)》(校教字[2006]10号)及《我校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校教字[2009]66号)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现予发布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我校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
教务处
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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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范围:校内各相关单位
附件: